中國汽車制造業要結合開放與自我發展
近日,發改委、商務部發布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4年修訂》(以下簡稱新《目錄》),考慮到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的要求,將汽車整車制造條目從“鼓勵類”中刪除,這也是自2007年以來,國家首次改變對外商投資汽車產業的指導方針。 2014年,中國整車制造業發展速度放緩,產銷量增速收縮,市場供需關系出現明顯變化;與此同時,城市交通擁堵和汽車尾氣帶來的污染問題也日益凸顯。在這種情況下,國家各部委也相繼出臺措施,拉開了對汽車產業發展的調控序幕。在新《目錄》出臺之前,發改委就曾明確,合資汽車公司要取得新增產能,需要滿足投產新能源車型和自主品牌兩個條件。
這一系列措施出臺的意義不僅在于抑制過剩產能的膨脹,更在于優化汽車產業對外開放與自我發展之間的關系。
汽車產業發展至今已經成為一個國際依存度極高的產業,沒有任何一個國家、一個汽車制造商可以完全獨立地建立整個上下游產業鏈條,在研發、零部件采購、生產、物流和銷售等各個環節都必然要開放國際合作。就拿零部件采購為例,對于某些汽車制造商,零部件國際采購的成本/品質比要遠高于本土化生產,吉利、奇瑞和華晨等自主品牌也早已通過國際化獲得了進步的動力。所以,將整車制造條目從“鼓勵類”中刪除并非抑制中國汽車全行業的國際合作,而是將開放的重點放到本國汽車工業最需要的領域。
當然,在合理開放的同時,更需要將自我發展擺到最關鍵的位置。在事關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技術方面還存在著無法突破的技術封鎖,因此必須謀求自主研發能力的突破。從國家層面看,只有推動針對性的基礎科學的研究,才能為汽車核心技術的開發提供智力支持;從零部件制造業角度看,“入世”10年來,的確未能取得突破性發展,份額反而被與整車企業綁定的外資供應商不斷搶占,但零部件供應商與整車企業有著水漲船高的關系,必須通過零部件的技術突破來推動整車性能的提升,中國需要有自己的博世、電裝、摩比斯;從整車企業層面看,應避免浮躁,真正腳踏實地地進行技術積累,整合資源,打造真正有競爭力的產品。
中國汽車產業未來的開放度必然更高,但只有通過合理引導,調整投資結構,同時注重自我積累與發展,突出核心競爭力的養成,才能真正躋身國際汽車強國之列。
|